根據國家工商總局2003年4月17日頒布的《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》,其涵義可以概括為: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。
根據中國《商標法》的規定,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:
1.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;
2.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;
3.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、程度和地理范圍;
4.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;
5.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。
申請馳名商標對于商標的保護的好處:
1. 對抗惡意搶注。
2. 對抗不同商品的相同(似)商標影響。
3. 對于近似商標的認定更容易。
4. 在立案調查假冒商標犯罪案件時,不受立案金額的限制。
5. 防止其他公司以馳名商標為公司名稱注冊。
6. 在電子商務中避免域名注冊問題。
7. 各個地方還會有獎勵和稅收優惠政策。